安陵

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20岁

我很难描述我对她的迷恋,我常觉得她同我打一个地方来,我跟她的灵魂是同样的底色——灰白水泥撒敲碎的鎏金,看起来有种断筋折骨的疼痛感,并且很难说清是低劣还是高贵,这点和墙上挂的过于简约的现代主义绘画同样,标准的择人看盘挑审美。

但是我毕竟不是一幅画,不会有人把我钉在墙上,供人审视或者评头论足,这可能是现代社会对人类的优待,就算一个人再如何名贵,头骨的形状再怎么出类拔萃,都不会被摘下来制成标本,衬上胡桃木或者柚子木的底座挂在墙上——就是鹿头牛头的壁挂带着生物野性呼唤破墙而出的那样。

她也当然不会被挂在墙上,但是我又非常惦记她。

一个优秀的文字工作者通常会深入浅出地描绘一个人,她的外貌,她的衣着,她的灵魂,她的高雅,她的独一无二,她的风华绝代,然后再将她落入凡尘,走进人心,叫人无法不心生爱慕与可怜。

在最后的最后,笔者再偷偷摸摸将自己心中绮念拐弯抹角地泄露出来,开头硬用冰冷笔触描绘她的那个人是他,这会纯然羞怯地也是他,活像支儿童铅笔,一头是碳一头是橡皮擦。

我会这套技法,也不能说有什么意见,但是委婉的说,我不太能用来描绘她,我的委婉只够开门见山地说我迷恋她而不是毫不掩饰地说我爱她,到此为止了,但乐观点想,至少我还有点文艺气质,不然我只能干巴巴地手打两千遍我爱她而不是端着手机左脑抒情右脑造句。

实际上我才20岁,当然不老,但落发不断腰子隐痛,心肺肠胃时常运作困难,不抹点口红出门简直像幅褪了色的中世纪壁画,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受这些影响,当然生活(恶习)也影响了我的器官。但无论如何,不管我怎么废如残障都不影响我想她,感谢思想,感谢自由,至少让这种狂热的爱情与迷恋能维持在20岁应有水平上。

还是来说说她吧,比我大不到一年,比起我这纸糊的老虎,她更像一件皮具,岁月在她身上一日千里地增添美丽——她成长过速的灵魂和来不及老去的肉体,她同时具备的衰老与青春,在我看来趋于完美,和霉干菜一样都是命运郑重给我的恩赐,否则即使不因审美荒芜眼瞎而死,我也将味同嚼蜡的看上十几年乏善可陈的女人们。

我没找到过像她那样的女人,首先,我极端挑剔。20岁,照我的审美,正是青黄不接的年龄,像脱水蔬菜一样脱去了稚嫩的鲜脆,失去了幼年期不加掩饰,甚至攻击性的不讲道理的纯然美,却又来不及在岁月沉淀里累积风味与余香,这个年龄的女孩子空有一片又一片的白皙脸庞和膨胀得像空心气球一样的胶原蛋白,实际上目光呆滞步伐空洞,看不出韵律听不出节奏,像腌制前的芥菜,一种看着鲜嫩的绿叶蔬菜居然毫无道理地辛辣呛人,让我实在提不起兴趣。

有趣的是,大部分男人都喜欢这个年纪的女人,让我不知怎么揶揄这样的态度,只得敝帚自珍。

再说说她吧,她没有世俗意义上的完美皮相,加之生活习惯比我还差,脸色暗黄嘴唇发紫,但又毫无抢救之欲,高中时期我把我妈熬的保元汤分给她,她喝了两口,看在我妈的面子上,然后笑得温温柔柔甜甜蜜蜜地跟我说,“真难喝。呕。”

接着她照样和早晨四五点的太阳保持同步颠倒作息。我同她是老妈子心理,都是祖国的花朵,实在不愿意看她英年早谢,因此格外照顾,结果发现她出口不凡,绝不是什么娇花,而是更复杂更复合更深沉更晦涩的东西,我不知道一个富足平凡的家庭为什么会养出这样的女子,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龙和老母猪都能生出一打不同的儿子。

我头回与她遇见在兰州牛肉拉面店。说来我人生中有相当多的尴尬时刻出现在这里或者对面的黄焖鸡米饭——我又开始絮絮叨叨说我同她的往事了,这是未老先衰和江郎才尽的预兆,我需要小心避开。

总的来说,她很怕摊上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没有染烫,黑头发乱糟糟毛糙糙地扎着,碎发炸得满头都是,发绳都是无趣的深色橡皮筋,套着大麻袋校服,脏兮兮的白球鞋,只是一个微胖的黄毛丫头,和好看无关,但我看她杏仁一样的眼睛,挺硬转折的下颌骨,疲累的黑眼圈,就自然感到一种美丽来。

美丽与好看,在我这里是全然不同的概念,理性的赏心悦目是好看,情感性的动人心魄是美丽。一个实实在在的天仙美人未必能倾倒所有人,但一个好听的故事里的美人可以,读者未必能想出那张人见人爱的脸,但情节性引出来的美丽是所有人的通感。

就像上面说的,20岁通常好看,但鲜少美丽,好看实在不是一件进军纳斯达克那么高门槛的事,几十块钱的妆娘就能不那么轻松地做到,要我说真是低廉的过分,传说虢国夫人素面朝天是因为自恃美丽,这份美丽的背后当然不是耐打的五官和皮肤,更不是裸妆和PS,而是不必遮掩的憔悴,不必拔去的白发,不必苟且的自负,所以她妹妹被逼自缢,而她杀子杀女杀兄嫂后挥剑自刎。

我的那个她当然没有那么泼辣高傲,她柔软,温和,20岁时兼有一种年轻女人嗔笑的娇媚和成熟女人柔情的妩媚,她喜欢同人聊天,不同虢国夫人那样如入无人之境,而是用一种天生的分寸感拿捏着节奏,她倾听,根据对象切换着音色语调,适时地轻笑,像窝在棉花团里的猫软绵绵地咪呜,她温和地把控着气氛,让同她聊天的人不会得意忘形也不会悲伤太过,这一切都是了无痕迹地就做完了,通透地像在老酒吧工作了十年以上的酒保。但仅仅是这样,也只是个“合适的倾诉对象”,而不是她。

我忍不住想她现在的样子,理得柔顺的过肩发,染了低调的酒红色,浓黑的两道眉毛平铺下来,沉寂清透的瞳孔,睫毛微微的一个弧度,分不清是什么红的嘴唇,小下巴连接着转折挺括的下颌骨,染了大地色眼影的疲累的黑眼圈。

我描写人物外貌通常都是平铺直叙,细细密密客观地回忆模样,然后一板一眼地白描。在这一点上无论如何写不出鲁迅先生那样的操作,他写女人,一般不好看,但叫人印象深刻,像那个买豆腐的圆规西施,牢牢钉在我脑海里,活灵活现到我能感觉她要随时顺走我什么东西。

鲁迅弃医从文,不知道会不会画画,毕竟画画的也要上解剖课。我断然绝不可能亮出她的照片,否则你们就该知道我用文字画的素描有多像,我写不出鲁迅先生写人的那份活泼,但至少我达到了绘画的基础水平,写得像啊。

她这时候穿什么衣服了?我倒知道她应当不冷,我打电话给她万千叮咛,她发的照片帽子围巾样样不少,穿衣风格丰富多彩。我上了大学后有心更新衣柜,但懒惰如我干的事,就是让闺蜜挑出我穿得不错的模板,往后照着买就是。于是我的大学室友就看着我一个冬天红黄蓝三色半身裙轮着穿,随机搭配黑灰杏色打底衫,我妈也并不觉得不妥,毕竟她连着三年给我买一模一样的同款式小熊毛衣,挑的颜色还不如我,土黄酱紫海军蓝,穿起来像英国农村手工挤奶的土大妞,价值不菲归价值不菲,不妨碍我果断把它们束之高阁。

我审美挑剔,但没什么时尚感,初中女生看瑞丽伊人,我在翻故事会,能知道什么好看什么不好看,但对穿搭一窍不通,之所以能在艺术大学不露怯,主要感谢我老家的闺蜜,而我妈只会起反作用。

实不相瞒,我每次见她,打量她的穿着,都有一种秋菊进城的感觉,她一会儿朋克,一会儿知性,这会子娇俏,下一次森系,哥特风也有,古风也拍过,我高中复读那会她已经进了大学,我翘课和她见面,穿着我妈挑的帽衫和牛仔裤,一身衣服不紧不松灰蒙蒙尴尬尬地套在身上——我甚至还穿着我妈出品的荧光绿运动鞋。而她则是皮靴皮裙贝雷帽,打底裤勾勒出弧度丰满的双腿,大毛衣让她显得慵懒,项圈(后来我闺蜜告诉我那叫choker)围绕在她不长不短的脖子上,酒红色的眼影,深邃的瞳孔,看着我忽闪忽闪。

我当时就觉得自己醉了,同时自惭形秽。这是生物本能,比试羽毛输了的时候就羞耻,为了这份羞耻而羞耻没什么意义,于是我认认真真把她两年前的穿着记了下来,一直记到现在。

其实我们的故事不算多,她毕竟是个活生生的女人,没法和冒险传奇里的那样一场接着一场的奇遇,故事重情节,生活重细节,这都是没法的事。但因为我迷恋她,所以她生活里的边边角角都能被琐琐碎碎的抠下来,被我织成这么一篇意识流的练笔。

换作别人,我可写不出这种效果。

唉,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的20岁和21岁在她这个问题上,看起来别无二致。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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